测试科目及其分值、测试时间、试卷难度
1. 2013年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、分值及测试时间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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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 目 |
分值 |
测试
时间 |
说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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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 文(民语文) |
150分 |
150分钟 |
民语文分为维语文、哈语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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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 学 |
150分 |
120分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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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 语(汉 语) |
150分 |
120分钟 |
1.民语系为汉语
2.含英语或汉语听力3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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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 理 |
90分 |
(合卷)
120分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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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 学 |
6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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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想品德
(含民族团结教育) |
90分 |
(合卷)
150分钟 |
思想品德60分
民族团结教育3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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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 史 |
60分 |
含新疆地方史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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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 育 |
5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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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科总分合计为800分。
民语系考生的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新疆民族团结篇及思想品德、历史与汉语系考生采用相同的试卷。
2.试卷难度
试题分为容易题、中等题和难题:
容易题 难度在0.7以上
中等题 难度在0.4~0.7之间
难 题 难度在0.2~0.4之间
试卷中容易题、中等题、难题所占分值比例为5:3:2。
各学科均采用分离式试卷(分为问卷和答卷)。
3.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的各学科成绩以等级呈现。等级设置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,各单科等级划分方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,根据考生各学科原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 A等占考生总人数的15%左右,B等占考生总人数的35%左右,C等占考生总人数的45%左右, D 等严格控制在考生总人数的5%以内。
二、命题原则
1.2013年各学科命题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,体现新课程理念。
2.命题根据各学科《课程标准》规定的内容与要求,面向全体学生,兼顾不同层次学习水平和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,检测学业水平的达标度,适度体现选拔功能。
3.命题不仅考查学生的学科知识、能力水平,还关注学生掌握学科学习方法的情况以及在情感态度、价值观方面的发展状况,努力实现三维目标的统一。
4. 命题注意处理好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关系。试题贴近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,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分析、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。
5.命题符合学生的认识水平、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。不出繁、偏、怪的试题,适当设计一些开放性、探究性试题,提供多元的参考答案,鼓励学生做出有创意的解答。
6.命题遵守教育测量的基本原理,保证试题的信度和效度,使测试结果尽可能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。
三、各学科测试的知识范围、能力要求、内容比例、试卷题型、分值比例等具体说明如下。